常德市江南臨江棚戶區改造項目A-02地塊建設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常德市江南臨江棚戶區改造項目A-02地塊建設工程已由常德市鼎城區發展和改革局以常鼎發改招【2016】207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單位自籌,招標人為常德市江南城市發展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常德市江南臨江棚戶區改造項目A-02地塊建設工程。
2.2 建設地點:常德市鼎城區江南臨江片區。
2.3 規 模:總建筑面積172644.4平方米,其中整體車庫及商業裙樓建筑面積71390.91平方米(2-3層框架結構);1~9#棟±0.00m以上高層住宅建筑面積101253.5m2 (27~30層框剪結構)。
2.4 工期要求:300日歷天。
2.5 質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
2.8 標段劃分: 一個標段。
2.9 招標編號:HNSXBC2016-CD-054。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湘建建[2015]190號文件要求辦理省外入湘企業基本情況登記(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網”查詢結果為準)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核發的入湘施工登記證(在有效期內);
3.2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項目負責人為建筑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無在建工程;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其他人員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0.15.1項要求。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號文件中“綜合評估法(Ⅱ)”。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開標后資格審查。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捌拾萬元整,由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入投標保證金的托管賬戶。本項目采取銀行直連方式查詢保證金到賬情況,請核對好投標保證金銀行賬戶,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19日17:00時。投標保證金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4.1項規定。
6.1 請從2016年11月29日~2016年12月05日17:00時止(北京時間,下同)在鼎城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Http://www.dcggzy.com)進行網上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如通過網絡下載,其招標文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與備案的書面招標文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
6.3 澄清答疑采用 網上答疑方式。招標人對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鼎城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發布。
6.4 投標人應自行在 《鼎城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下載/獲取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單、圖紙等相關招標資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標人應及時關注網上相關招標信息,如有遺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載或下載不完整)招標人概不負責,所造成的投標失敗或損失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2016年12月22日9時30分,地點為 鼎城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鼎城區政務中心五樓)。
7.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的投標文件,或投標人未按本項目招標公告第6.1款規定獲取招標文件的,招標人將拒收。
7.3 投標人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公司法人須親自到場參加投標,授權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鼎城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發布。
本次招標項目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為鼎城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站。電話:0736-7355109。
10. 行賄檔案查詢規定
如果投標單位在“高檢院 行賄檔案查詢系統”中有行賄行為記錄,則取消其投標資格。
11.1 投標人必須在技術標中明確防范質量通病的措施和方案;
11.2 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和授權委托書請單獨提供一份用小信封裝好,與投標文件一同遞交,密封要求同投標文件密封規定一致。
招 標 人:常德市江南城市發展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鼎城區
聯 系 人:張先生
電 話:18973628818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區人民路朗峰城市優品112號
聯 系 人:蔣女士